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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20-04-13

2019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

  1.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厘清职责边界。编制公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权责清单》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权责清单》,共梳理省本级8类权责事项208项,全系统11类权责事项676项,先后5次对36项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二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梳理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我要开房产中介"等主题式服务事项4项、"商品房预售许可"等高频民生服务事项10项,优化了服务流程。三是加强"互联网+监管"。认领国家层面监管事项77项,梳理地方性监管事项72项,编制完成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四是清理政务服务证明事项。对全省住建系统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等6类事项进行了清理,编制了省级设定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五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随机抽查事项32项,在全省率先牵头组织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六是推进信用监管。编制了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信息应用清单、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等信用监管"三清单",对信用监管事项和适用领域进行了明确。七是落实扩权强县改革。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重点事权综合改革试点,制定支持省财政直管县的十条扶持政策,实现省财政直管县业务直报直管、工作直接联系。八是修订住建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照纳入住建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地方性许可措施,提出了7条修订意见。

  2.全面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强化顶层制度设计。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思路、措施和任务。通过减放并转调,压减审批事项。公布了《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清单》,审批事项精简为73项。印发了《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指导意见》,将全部审批事项明确到相应审批阶段并联审批或并行办理。提请省委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全面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省级累计出台各类改革配套法规政策文件44件。二是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印发了《全面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意见》,建立了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五个方面内容的全方位监管体系。三是研究解决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的指导意见》,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推动"施工图审查""联合验收"等关键环节改革。四是做好消防设计审查承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移交承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召开全省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移交承接工作视频会议,举办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题培训班。

  3.持续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一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和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会议,推动全面完成2019年重点任务。二是城镇化布局形态持续优化。启动《山东沿黄地区新型城镇化布局和发展研究》,开展济南、青岛都市圈战略研究,组织中小城市试点评估。全省形成了2个特大城市、8个大城市、7个中等城市、80个小城市、1092个建制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三是动能转换深入推进。印发《2019年住建领域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台账责任分工方案》,遴选140个重点项目,概算投资1230.34亿元。加快推进威海国家建筑设计创新平台建设,举办第十届威海国际人居节,评选省勘察设计大师和省杰出青年设计师。

  4.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针对《问政山东》节目曝光的房产中介违规案件,及时指导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组织开展全省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全省共检查中介机构及门店9000多家,查处群众举报及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200多起,公开通报112家违法违规中介机构。及时处理房地产领域纠纷投诉和举报,组织调查处理烟台住宅楼安全、单县开发项目违规、"海景房"等领导批办的投诉和舆情反映的问题。二是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提请省政府印发出台《山东省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预案》,向9个市场波动较大的城市印发房地产调控警示函。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印发《山东省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等文件,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三是推进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全国联网。提前完成国家要求的9月底前完成全国联网的任务目标。四是完成全省烂尾工程项目摸底调查工作。会同省发改委开展调查摸底,并提出有关处置意见。五是加大公租房实物保障和住房租赁补贴力度。制定出台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补贴范围。

  5.加快建筑市场监管,建筑业发展不断加快。一是激发行业发展动力。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召开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大会,对全省建筑业5强市、10强县、30强企排名通报;在全国率先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意见;成立山东省海外工程发展联盟。二是大力推进建造方式革新。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城镇数量累计分别达到23个、67个;我省入选住建部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新创建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4个、示范工程27个、产业基地9个。三是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市场检查,持续严厉打击承发包违法违规行为,全省累计检查建设项目20026个(次)、建设单位13798家(次),施工企业14826家(次),对有违法行为的357个建设项目、140家建设单位、212家施工企业、22名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6.加快推动城市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全面启动。提请省政府出台《山东省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全省动员视频会议,开展风貌特色、蓝绿空间、空气洁净、道路交通、生活服务、治理能力、安全运行、文明素质提升等八个专项行动,着力提高城市生活品质、环境品质、人文品质。举办以"品质城市铸就美好生活"为主题的第二届城市建设博览会。二是城市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全省开工建设投资1000万元以上市政道路工程240个,总投资390亿元。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分别累计开工建设643.7公里、1954.1平方公里。新建污水管网866.22公里,改造合流制管网495.73公里。新建18座污水厂,新增处理能力56万吨/日。三是依法依规推动扬尘整治工作。制定《城市道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评选2019年度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82个,委托第三方对全省16市开展全省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及扬尘整治暗访检查,有效控制了工地现场扬尘。四是住建环保工作持续推进。16市城市已开工清洁取暖项目8609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已开工161万户,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大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力度,在住建部登记的我省146个点位全部完成整治。

  7.精细化推进城市管理。一是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系统。实施绿道建设三年行动,全省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实现全覆盖,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达到61个,37个城镇达到省级园林城镇标准,全省建成各类城市绿道4000余公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被评为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博会表现突出单位。二是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印发《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开展垃圾分类试点。

  8.高质量完成村镇建设任务。一是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请省政府在无棣县召开农村改厕现场会,出台《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二是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年度工作目标全部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部竣工。三是深入推进美丽村居建设。公布第二批100个试点村庄名单,开展"泰山奖·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引导首批300余名优秀技术人员参与美丽村居建设。四是稳步推进灾后重建。受灾房屋的修缮加固、分散重建工作全部完成。

  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措施和标准规范。编制了《山东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落实"721"工作法,指导全省城管执法队伍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全年未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分工方案》,研究起草"三项制度"实施细则,为依法行政提供可操作的依据。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机关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87人通过考试,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增加到121人。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地方性法规起草方面。配合省人大高质量完成了《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起草、调研、会签、报审等工作,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其将有力提升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水平。

  2.省政府规章起草方面。牵头起草《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首次提出绿色建筑全面推广政策,建立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制度,明确了绿色建筑发展引导激励政策,并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323号令公布,加快我省绿色建筑发展法制化轨道建设。组织起草《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作出全面规定,并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324号令公布。

  3.清理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方面。按照省人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或者存在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等情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对9件地方性法规、3件省政府规章提出了修订,建议起草了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房屋征收条例、勘察设计条例、抗震设防条例修正案,已按程序报送省司法厅审查。

  4.地方标准编制管理方面。编制发布《历史文化街区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标准》等25项地方标准,其中《水泥土复合管桩基础技术规程》获得中标协2019年标准科技创新奖行业标准一等奖,《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获得地方标准一等奖。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年对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审查,均未发生合法性问题。二是建立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法治工作重要决定、方案及时向省委依法治省办备案,法治重大举措或拟开展的重要试点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审批。三是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印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凡我厅作出或者由厅提请省委、省政府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都提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四是坚持决策调研。针对本领域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问题,开展立法调研10次,工作调研105次,共形成调研报告45篇,其中11篇调研成果上升为省委、省政府决策。

  2.注重科学民主决策。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工作安排、全省性评比表彰等重大事项中,全部集体审议、集体决定。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与行业协会意见,科学合理选择对象,运用多种方式,加强文件出台前的联动协调,增强规范性文件实用性,提高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3.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信息种类、责任处室、公开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全年提请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参加"阳光政务热线"2次、"问政山东"4次。注重对住建领域重点政策、法规规章及时宣传,对重点工作和重大成果的及时报道。认真落实我厅《政务服务投诉咨询办理工作规程》,全年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192件。

  4.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接收省人大代表建议66件,承办省政协提案76件,实现按时办结率、答复率、代表满意率"三个百分百"。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积极回应网络舆论关切。回复省政务服务网投诉648件、咨询972件,"厅长信箱"和"闪电新闻"客户端群众咨询提问的办件量、办结率居省直部门前列。开展住建领域24小时全天舆情监测,全年收集涉及违规售房、物业管理、房屋质量、强制拆迁、设施配套、行风政风等舆情信息6167条,及时有效回应了网络舆论热点。

  2.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优化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流程。实现案件即收即批即办,跟踪调度案件办理进度,全年按程序办理1328件次。积极开展积案化解,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住建系统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对2018年以来涉及住建职能到省走访的2201件信访案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一排除化解。

  3.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将业务工作和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全系统共出台防范涉黑涉恶、加强行业监管等文件55件,召开全省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扎实做好了集中整治工作,推动了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4.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年办理涉及房屋征收补偿、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的行政复议案件22件,行政诉讼案件20件,同时做好对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后续解释说明工作。

  (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纳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印发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定期学法制度。加强专业人员法治教育,在注册执业人员等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考核评价、继续教育等阶段,加入法律法规学习内容,推动形成积极学法、规范执法的浓厚氛围。

  2.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全年分两期委托浙江大学举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队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就住建领域最新法规规章解读及行政执法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委托高校法学专家量身定制培训方案,培训各市和省管县住建局信访骨干近80人,不断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

  3.全面贯彻"七五"普法规划。印发厅《2019年重点普法工作》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重点普法内容、普法对象和责任机构。开展宪法教育及法治宣传月活动,于12月集中进行厅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向宪法宣誓等活动,增强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六)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以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厅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调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厅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

  2.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导。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情况的专项督查,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总结各地贯彻落实成效和创新经验,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3.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严格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快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厅公务员诚信档案,发挥诚信建设示范作用,提高法治政府公信力。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研究制定我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着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按照行政权责清单依法履行职责,修订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保障公平、公正、合理行使行政处罚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法律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制度。

  (二)继续做好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周密部署,倒排工期,确保拟列入全省年度立法计划的《山东省城乡垃圾处理条例》《山东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等立法项目如期完成,努力提高立法质量。继续做好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清理、修订工作。

  (三)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印发并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重点普法工作》,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开展集中普法活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学法用法好经验,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加大宣传报道。持续强化干部学法、用法教育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推动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落地,实现审批流程、环节、材料、时限"四统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增量,2020年底前将省级行政许可全部下放各设区市实施。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压减审批时限。大力推进行政许可服务提质,扩大"秒办"事项和范围,加快推行许可事项证照电子化。积极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消防安全。

  (五)推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组织编制全省城乡融合发展规划,修编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导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规划编制,制定2020年度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加强跨省协作,积极争取将黄河下游城市群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做大做强济南、青岛都市圈,培育中心城市。

  (六)做好城乡住房工作。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五大机制,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和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障困难群众住房,扎实推进老旧小区项目改造。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品牌提升年"活动,规范物业企业市场行为,力争公积金全年新增缴存1200亿元。

  (七)提升城市宜居宜业水平。深入实施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巩固扩大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加快补齐城市道路、停车场等短板,稳步推进综合管廊、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工作,提高水气暖等公用企业服务水平。

  (八)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研究出台城市精细化管理、执法处置规范、智慧城管建设等系列标准法规,探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强转树"行动,建立城市管理队伍培训体系和专业等级制度,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新建17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基本解决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问题,全部消除存量渗滤液。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济南、青岛、泰安年内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九)加快建筑业创新发展。加快招投标制度、工程造价管理等改革,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建筑业骨干企业,内强外拓,增强市场竞争力。全面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查处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十)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前两批156个省级美丽村居试点建设,启动第三批150个省级试点。加快建立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农村改厕后续管理水平。有序推进气代煤、电代煤,抓好城燃企业储气调峰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提升储气能力。精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时将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纳入改造范围,对4类重点对象房屋逐户鉴定。持续推进小城镇"1310"示范提升工程,不断探索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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